1)第一百四十一章 他跑得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他_暴戾将军的小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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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声呼喊,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怔愣了一下。

  少帅是军中的称呼,他一个土匪头子,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词来?

  顾知礼早就觉察出这伙人有些不太对劲儿,却又不敢肯定。

  “你刚才叫他什么?”

  他回过头,看向那脸上一道刀疤的男人,想要进一步确认。

  要是他曾是大祁的将士,那事情就好办了。这祁国的兵,还没几个不会卖他顾家几分薄面。

  “和你这夏贼有什么关系?”胡霄没搭理顾知礼,而是朝着身后兴奋地喊道:“弟兄们!是小少帅,他还活着!暮戈小少帅还活着!”

  这山寨中有几个人,是当初和他一起从军营里被赶出来的。

  一听见这句话,他们顾不上狼群,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

  “绿眼睛!真的是他!我们的小少帅回来了!”

  最先跑过来的那个人和胡霄一样兴奋,张大了手臂挥舞着。

  他们都是见识过暮戈有多厉害的,年纪比他们都小很多,但是领着一群人,每每都能以少胜多,像头狼一样撕开敌人的腹地。

  可是,在最后那场战役,这位小少帅,跟着原本奉命离去的杜大人,杀回了战场去营救将军。

  敌军料定了他们会来,早就设了冲冲埋伏,所有人都被火海包围了。

  不久之后,有人在大火中找到两具烧焦的尸体,和杜九暮歌的体貌特征相吻合。

  “小少帅,你还记得吗,我是常远!”

  那个刚才被狼咬了胳膊都没哭的汉子,用粗布袖子抹了一把眼泪,喉咙发涩。

  后面几个弟兄也赶过来了,全都整齐有素地站成一排,完全没了之前那流里流气的土匪样子。

  可当他们一群人涌过来时,那个野人却害怕地往后退去,像被人看见一样,用胳膊挡着自己的脸,低着头匆匆跑掉了。

  那群狼也很在他的身后,一同钻进了树林了,再无踪迹。

  “暮…暮歌,他们说,那个人是小暮?”

  朝歌不敢置信地说道,他经历了太多次暮歌的死亡,每一次都伤心欲绝。

  所以他不敢再有什么期待了。怕只会迎来更深的失望。

  朝朝暮暮。

  他们的名字还是文歌公子帮忙起的。

  文歌公子是欢云楼最有才气的人,只可惜在那种地方才气都沦为了附庸,丧失了原有的灵气劲儿。

  他想表达的意思,或许只不过是让他记住,自己朝朝暮暮都得留在欢云楼伺候人,无论何时都不可以放松。

  可这个名字也在无形中联系着两个人,把他们之间的命运绑得更紧。

  朝朝暮暮,他们早就活成了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甚至超越了亲情。

  缺少任意一个,剩下的那一个,都不再是完整的自己。

  “他跑得太快了,比狼还要快。以我现如今的身体,根本没办法追上。”

  顾知礼摇了摇头,他没办法上前确认,哪怕之前那个全盛时期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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