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 情义_变身灵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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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诀》,直接将一个对手的身体打碎,结束了战斗。

  纪水寒很丧气的耷拉着眼皮,道,“你们俩……就不能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

  牧云杰看着纪水寒,展颜一笑,道,“不需要这样的机会,你只要快快乐乐的活着,就行了。”说罢,转身扯下一具死尸身上的衣服,擦拭着狗腿杖上面的血迹。

  夕阳的余晖,洒在牧云杰挂着血迹的脸上,平添一分洒脱豪气。

  纪水寒呆呆的看着牧云杰,直到他收起狗腿杖,回头看来,才撇撇嘴,啐了一口,转身前行。依然是漫无目的,只是想去哪,就去哪。

  莫名又想起那一次偷偷的亲吻牧云杰的事情来。

  纪水寒脸色微微一红,之后双手捂脸,狠狠的抹了一把。又低声吼道,“你们俩快走啦!在后面磨磨唧唧的干什么!”

  跋山涉水,披荆斩棘。

  漫漫长路之上,总是有惊无险。

  这一日,到了一处山谷。

  纪水寒在山谷内寻了一处僻静地方,把储物戒指里一路上搜集的各种材料取出来。她准备给自己炼制一把“神兵”。

  当然,在炼制神兵之前,要先给芍药和牧云杰把他们的法宝改良一下——就当是练手了。

  金丹修为炼器,纵然水平一般,可好在各种材料,如今都是没人要的东西,很好找。纪水寒打算用手头上最好的材料,来给芍药改良她的“千丑”。

  经过三天的忙碌,千丑在纪水寒手中,变成了一把剑的模样。

  虽然“工艺”还是极为粗糙,但好歹明显是一把剑。

  剑身薄厚不均了点儿,剑刃高低不平了点儿,剑柄弯了点儿,剑锋因为手抖,多少有点儿倒勾……

  但是!

  依然只需要微弱的灵力,却已经能打出更强大的剑芒了。

  这才是重要的!

  “剑不可貌相!”纪水寒道,“别看它不怎么好看,但是……”

  没等纪水寒说完,芍药便拿回了“千丑”,看也不看,直接收入储物戒指,道,“我去做饭。”

  纪水寒习惯了芍药这般冷漠的性子,也不跟她计较,又把牧云杰的狗腿杖拿过来,再花费三天时间,终于改良出炉。

  牧云杰的评价是:以前是左后腿,现在是右后腿。

  “你是右手用法宝,所以右后腿比较方便……”纪水寒苦苦挣扎着不肯承认自己的“手艺”太差。

  好吧。

  自己不是什么炼器高手,也没怎么炼过器,不要要求太高嘛。

  再说了,千丑啊、狗腿杖啊,都是别人的东西,随便意思一下就行了。

  自己的法宝,才需要更加精美的工艺!

  炼化材料,花费了七天。布置阵法,花费了十天。打造外观——花费了一个月。

  牧云杰看着纪水寒的“杰作”,嘴角抽搐良久,哈哈大笑。

  纪水寒脸色微微一红,气道,“笑什么!”

  “我只是觉得吧……你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子,用这么大一把刀,实在是不太合适。”牧云杰有些哭笑不得。这把刀,即便是自己来用,都嫌太大了。纪水寒比自己矮了一头,这把刀,竖起来都有她那么高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纪水寒花了这么长时间打造外形,这把刀的外观,确实还说得过去。

  芍药斜了一眼那大的有些夸张的刀,想了想,说道,“就好比写毛笔字。蝇头小楷,总是比较难写的。写得越大,自然也容易写的好看一些。”

  牧云杰一愣,恍然大悟。

  这把刀这么大,要打造外观,自然会容易一些。至少不会像芍药的千丑那样,因为手抖而弄出个倒勾来。

  “刀不错,叫什么名字?”

  “嘿!”纪水寒笑道,“叫……”话未说完,心头一颤。

  这声音,不是芍药的。

  三人猛地转身。

  不远处,一个女子,亭亭而立。

  女子看起来不过二十余岁,一头白发,随风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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