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76章 走不出的呼玛_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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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淘金的,想走出去,难!我们其实,早就被人给盯上了。”

  老黄喝了一口酒以后,放下筷子,等着煮肉,也开始说起他的那一段往事儿。

  当时的大荒,交通情况很差,温暖的季节,因为冻土化了,到处是大酱缸子,根本没法走路。在呼玛这片地儿,也是一样。

  他们三兄弟想出呼玛县,必须得等冬天土地冻硬了才能走。

  在入秋的时候,大哥买了一匹枣红马,做了一副足够三人使用的大爬犁,把砂金都藏在爬犁被掏空的柞木把子里,每人身上只带了几两黄金当路费。

  可就即使到了冬天,也不是想走就走的。

  那时候已经是三二年了。

  他们既要应付明面上的官卡,还要应付暗地里的胡子。

  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这大荒里,除了硬抢的胡子、军阀、黑店,还有三一年九月侵入大荒的小龟子,更多的是“软夺”的“生意人”。

  “软夺?啥意思!”陈秀清愣了一下,又碰到了不理解的东西。

  老黄笑了笑,说道:“那时候,呼玛县城的人不淘金,可是他们知道淘金人有金子,所以就催生出了很多耍钱的档子和窑子。”

  “这事儿,我听人说起过,当年呼玛金山镇就是因为兴隆沟金矿的开采,商号、饭馆、酒肆、宝局、青楼等等东西,应有尽有,一时间极度繁华,甚至有着‘大大金山镇,小小哈尔滨’的说法。

  所谓软夺,就是提供些吃喝玩乐的地方,想方设法用各种手段将淘金客手中的金子,变成自己的囊中物。”

  吕律给了进一步解释。

  “意思是说,呼玛比哈尔滨还繁华,律哥,咱们来一趟,都还没去过镇子里呢,啥时候去长长见识?”

  到目前为止,别说陈秀清了包括张韶峰等人在内,到过最热闹、繁华的地方,也就是哈尔滨,听说一个小镇能如此繁华,也是相当的好奇。

  不过,看他们这样就知道,怕是更想去看看那些宝局、青楼啥的。

  “那就是些敲骨吸髓的地方,有啥好去的?别把自己给折在里边,都收收心。”吕律没好气地发出警告。

  听吕律这么说,老黄冲着吕律竖起了大拇指:“你是见过世面的人,那些地方,太容易把人给毁了,最好别去。”

  吕律笑了笑,接着问道:“那你们三兄弟后来咋样了?”

  老黄长长叹了口气:“咋样?还没走出五里地就被胡子给拦了。俺大哥为了护住金子,跟胡子谈判,那些人是讲理的吗?当场就用大刀把俺大哥给劈了,金子也丢了一大半。

  他们不知道爬犁底的核桃楸木头里也藏有一些,被冰雪和泥土糊着,没找到。俺们小哥俩也被打了一顿,把身上的金子给全搜走了,枣红马也牵走,就只留下俺们哥俩和一堆被砸烂的木头。

  不杀俺们,是为了让俺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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