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4章 第 144 章_我在动物园搞文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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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昂把茉莉那段往事说完,今天‘游园’成就也达成了,百鸟园就在身后,它选择自己走回去。

  秦初晗见四下无人,回去的路就一条,一眼能看到入口,附近的工作人员和饲养员都对这只爱遛弯的老鸟熟悉得不得了了,也就没多管束。

  祁应琛与女朋友并肩坐在长椅上,扭着脖子目送。

  自然的天光下,排列有序的蜿蜒栈道上,体长接近一米的紫蓝色金刚鹦鹉翘着它略有少许残缺的尾巴,一步一步向它的家行去。

  那姿态,乍看悠闲自若,细细计较,又才发现它的步伐充满‘我可以’的坚持。

  纵然祁应琛对李昂的‘精’早有见识,此时内心奇妙之感源源不绝,根本停不下来。

  动物园环境搞得再优越,本质上还是优先为人类服务的地方。

  在这里,动物有动物的外场、散养区和兽舍,人类有专属的步道、车道、专线观光小火车。

  一切都显得界限分明。

  但就在此时此刻,金刚鹦鹉优哉游哉的在临湖的栈道上漫步,以一种全然放松的姿态。

  被人为剪缺的尾羽也不算什么了,它在这里是安全的。

  于是,它到底该生活在动物园还是亚马逊森林这样的问题,瞬间失去了思考的价值,更没有反思的必要。

  因为界限消失了,人类和动物真正和平的共存在同一片天空下,在这个拥有原罪的动物园里。

  祁应琛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好,就像一缕凭空生出的阳光,穿破了阴霾的天空,为内心始终守护的小世界带来一抹明媚和一点希望。

  只要努力,都是可以变好的。

  秦初晗侧身打量他:“祁教授,嘴角翘得比李昂的屁股还高。”

  “这一刻实在很美好。”‘美好’只在祁应琛这里延续了两秒,他皱了皱眉,俊俏的脸上出现一丝意见:“这是什么意识流的形容?”

  “一种不同寻常的夸奖。”秦初晗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眯起眼,“从我念小学六年级开始,每天都是李昂从百鸟园飞到我窗台边,把我叫起来。要是那天它跟其他鸟聊忘了,我铁定迟到。”

  那时候动物园不兴给鸟类剪羽,要么关笼子里,要么在脚上锁条链子,大型的水鸟也没有外场。

  李昂是个例外。

  它来到动物园就一直跟在李园长身边,每天和园长一起游园、开会,去各个馆解决问题难题,就好像其中一员。

  没有谁想给它上个脚链子,也不会问李园长,不把它关起来,要是它飞走了怎么办?

  大家都不担心它会飞走。

  每天一到天开始黑的时候,它就会扑扇着翅膀催促:“回家啦,回家啦,天黑啦,快回家啦!”

  要是李园长忙不过来,它就自己飞回去。

  对它来说,山动是家,员工啊饲养员啊都是它的家人,动物们是邻居。

  它和聊得来的那部分成为朋友,聊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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