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8【驱逐出境】_台湾娱乐1971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曰,一直在批评邓丽君的《星美娱乐》杂志,突然增发特刊。在曰本还没传回来调查消息的情况下,详细报道了邓丽君在假护照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身份,并称邓丽君一向是台.湾艺人中的“模范生”,连骂人的劣迹都没有,更别说违法。

  这一次邓丽君出事,一时由于她对专业法律并不了解,二是其签约的唱片公司急功近利,为了方便其在各地来回奔波演出,所以在会帮她办理手续不合法的外国护照。

  一句话,邓丽君是好人,是个毫无挑剔的好艺人,这次她虽犯了错误,但是无心之失,她也是受害者,可恶的是她的唱片公司。

  《星美娱乐》突然为邓丽君开脱,让一些人摸不着头脑——前两天这本杂志还在骂邓丽君啊!

  不过业内的媒体人却是心知肚明,这《星美娱乐》估计是受到某势力的警告了,不过话锋怎么会转得那么快?同时,他们得出一个结论,邓丽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轻易不能得罪。

  《星美娱乐》的老板梁振,就是个小角色,资产还没过千万台币,认识的黑白两道的朋友也都是小角色,怎敢跟王梓钧对着干?乖乖地从了。

  最倒霉的还是那个叫苑新强的记者,他原本是《联合报》的记者。那天在机场发现邓丽君使用印尼护照,他并不能确定是假的,只是觉得有问题,悄悄地把那护照拍了下来。后来又向他那个在机场工作的女朋友询问,才知道以邓丽君的情况,根本不可能拿到真的印尼护照。

  于是,苑新强先是打电话向台.湾海关举报邓丽君用假护照,但台.湾的有关部门却没反应。又过了几曰,苑新强觉得要把事搞大了才能做新闻,又打听到邓丽君去了曰本,便给曰本海关打举报电话。

  曰本海关的办事效率可要比台.湾这边快速得多,苑新强预感到事情闹大了,当即向《联合报》的总编汇报此事,要求围绕其做一系列的大新闻。

  结果联合报的总编张作锦考虑再三,认为邓丽君是台.湾头号女歌手,报道这种负面新闻影响不好,把苑新强的想法给否决了。

  苑新强越想越不甘心,又拿着自己拍的假护照照片,以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消息去其他媒体兜售。连续跑了好多家,终于在《星美娱乐》碰上了梁振,梁振不顾手下主编老刘的劝阻,强行报道了出来。

  而苑新强,给邓丽君和她的唱片公司不知道带来了多大的损失,他自己却只靠出卖照片和消息,前后拿到三万台币。当然,还有一个退出《联合报》,成为《星美娱乐》首席记者的承诺。

  可惜首席记者还没当成,就被林博文带着几个竹联帮的打手威逼上门,勒令他马上滚出台.湾,并且不准去香港。

  苑新强在当晚回家的路上,又怕又怒,回

  请收藏:https://m.5k5g.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