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4章 搭个便车_是你要分手,我平步青云你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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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吃了饭,下午就上了山,李虎搞了三把五六式。

  五六式在越战时被垢病,不如ak可以连发,火力不够,但其实优点还是有的,至少稳定方面就远超ak,也远超仿ak的五六冲及后来的八一杠。

  ak扫起来是猛,啪啪啪啪,机枪一样,可震动实在太大了,子弹打出去,给洒水一个味,打到了哪里,只有天知道。

  五六不会,瞄准了,一枪一个,好的枪手,三百米打人脑袋,说打左眼,不会打右眼。

  所以,用来打猎,五六式,比ak或者八一杠都要强得多。

  不过朱志远三个的收获并不怎么样,三人枪法都不错,李虎孟平都是战场上下来的,朱志远更是布拉格训练出来的,他的技战术也好,枪法也好,其实是要超过李虎孟平两个的。

  李虎最初还怕他不会玩枪,结果他拿着枪一摆弄,把李虎吓一跳。

  “你小子,当过兵?”李虎一脸好奇。

  “没有。”朱志远摇头。

  “不对啊。”李虎叫:“你没当过兵,怎么会玩枪?”

  “我爸当过兵啊。”朱志远有理由:“退伍回来后,当村支书,兼民兵营长,我天天找他们玩,我爸就顺便给我训练了一下,好几年呢,年年小民兵。”

  这解释合情合理,李虎也就不问了。

  但枪好枪法好,不一定能打到猎物,说是野猪多,但这会儿的野猪吧,其实远不如后世多,而且野猪很聪明的,老远闻着气味就躲开了。

  李虎这个公安局长,在青羊县是坐地虎,进了山,他其实也不熟,也没有什么猎人的经验,孟平朱志远当然也没有。

  半天跑下来,毛都没打到一根。

  野猪没见到,兔子也没看到,倒是野鸡见到了几只,但野鸡会飞的,打野鸡,最好的是猎枪,装一蓬铁砂子,一枪轰出去,几十粒铁砂子,总能蒙中一粒。

  用步枪打就不行了,朱志远三个也都开了几枪,鸡毛都没能打下来一根。

  打到天黑,扛着枪上去,扛着枪下来,赤条条三个空人。

  不过本来就是玩,也无所谓吧,朋友在一起,开心就行。

  晚上喝酒,喝到中途,朱志远接到梁娇电话。

  先前在车上,梁娇加了三人电话。

  她认识李虎,但没有李虎电话,搭个车,顺便加上。

  一个公安局长,哪怕是下面县里的,说不定也用得上嘛。

  同车三个人,即然加了李虎,当然也要加孟平朱志远,这是起码的情商。

  就如发烟,在场一圈人,你要么不发,要么全发,十个人发九个,剩下那个一定恨了你。

  一根烟就能结下个仇人,这个仇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搞你一下子。

  梁娇当律师的,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何况孟平是政法的副处长,同样值得结交,含金量最低的,似乎只有一个朱志远,可事后一查,好么,朱志远含金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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