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一章 我说过的_诸天之从诛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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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的鲜血。

  如果,此时有人走近观看的话,一定会发现那雪狼狼皮之下的血肉已然被某种冰冷至极的力量所冰封。

  就在这时,叶朝的后方竟然又是冲来了两匹雪狼王,它们的獠牙对准了红衣女子曼妙背影之上的白嫩脖颈。

  叶朝的剑还未收势,可脸上却未见一丝慌乱,红衣女子的脸色也同样如此,依旧操控着飞刀对狼群进行屠杀。

  在金姑娘看来,这个世界确实并不怎么友好,尤其是对于她们圣教之人,可是,对于叶朝,她也不知怎么就产生了一种信任感。

  或许,是因为自己在谷地被狼群控制住紫刃时他的飞来一剑,又或许是因为他承认自己很好看。

  总之,她愿意信任对方,即使现在她已经感觉到了雪狼王锋锐牙齿带来的凶悍气息。

  只见,叶朝脚步变换,身体很诡异地转向了后方,同一时刻间右手握住剑柄,狠狠地斩下,那两只雪狼王的头在刹那之间与身体分离。

  此时的叶朝想起了三年前在祠堂与万剑一的一次对话,那时的他已经突破至玉清四重。

  “师叔,既然我们在突破玉清四重后御使法宝的威力会比以手持剑威力更大出招也更快,那么,您现在让我以手持剑又有什么用呢?”

  “在我们修炼道法时,虽然天地元气会锻造我们的身躯,但是,我们的身躯始终不会坚硬到如金铁般,你想,如果你在御剑争斗时,你的背后忽然出现了一把剑,那你该如何应对?”

  叶朝毫无犹豫地道:“我可以将真元化作太极图去抵挡,也可以用念力将飞剑操控回来防御。”

  “可是,如果太极图抵挡不住,而你的剑又离你太远呢?我这样说吧,道玄就从来不练手中剑,所以,他从来都没有赢过我。”

  叶朝沉默不语,但从此后,他再也没有反抗过老者让他练习手中剑。

  随着狼群的冲锋,紫芒的阻挡效果越来越弱,而冲在叶朝两人面前的也不再只是几只狼王,而是数十只的狼群。

  叶朝没有一次失手,所以,尽管两人在狼群的围攻下像极了在巨浪中的一叶扁舟,但是,那小舟却从未被涛浪拍翻。

  可是,人力永远不可能如同天地之息一般无穷无尽,随着时间的推移,空中的那抹紫色也越来越黯淡,叶朝手中的剑也不再如之前那般迅速。

  当然很多雪狼都变成了尸体,那上百只雪狼群也只能看见不足原先的三成冲锋着,而它们的冲锋时似乎也没有之前那般无畏。

  按理来说,两人神情应该稍是放松一点,可是,他们却是比之前还要严肃,因为,领导这群雪狼的狼皇还未出现。

  可是,人因为有了智慧所以永远的站在了食物链的最顶端,但是,因为智慧,人类社会中也生出了叫做看走眼的词语。

  可以这样说,在争斗中人们会根具对于事物的主观印象从而选择该如何争斗,比如在面对一只兔子的时候,人们绝不会用出全力去击打对方。

  这是正常的现象,毕竟在人的本能认知中,力量是最宝贵的东西,面对兔子去出全力,这应该算是最不划算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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