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二章 点烟_我在诸天当体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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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连山接过烟,在鼻子前嗅了嗅,眉宇舒展,有些怀念。

  “正宗关东叶子烟,在南方要抽到这个可不容易。你有心了。”

  嚓——

  火柴在柴盒侧面划过,黑色的火柴头经过摩擦的高温,冒出小小的火苗。

  刘琛的食指和中指拈着火柴棍,微不可查地弯曲,其余三根手指收紧,像弓背的熟虾。

  双手撑平,将火柴倒数着,像丁连山递去。

  长袖青衫下,肌肉紧绷,收缩着,蓄势待发。

  这是刘琛出招了。

  暗杀时惯用的伎俩,若是正面把烟凑过去,只要双指一弹,就能直接戳瞎一只眼睛。

  丁连山有些浑浊的眼睛瞬间清澈,他感受到了杀气。

  这是带着杀意的试探。

  当下右手扣住桌面,暗抵住桌子。侧过头,眼睛和刘琛保持对视,左手夹着烟,凑上去。

  不能看夹火柴的那只手,因为脑袋快不过手。

  当眼睛看到手指动的时候,再偏过脑袋已经迟了。

  要盯着眼睛。

  再厉害刺客,动手前一定会看目标,特别是面对高手,瞬息之间,差之毫厘就是生死两重天。

  抵住桌子,是随时准备把桌子推出去,撞到刘琛胸口,打乱他的动作。

  黄色的火苗燎烤着烟丝,淡淡的烟升起。

  抽烟的人知道,这时候,得吸一口。

  但丁连山没有。

  吸的时候,会分神。一分神,就会有破绽。生死之间,破绽就是死。

  竖着的火柴燃的最慢,灶台里的新柴烧的热烈。

  雨后的深夜,小巷里看不到人。

  路灯很暗,火柴的亮光像一颗星。

  也许是几秒钟,也许是几分钟。

  神智的高度集中让时间的流逝被无限放大。

  火苗慢慢燃烧,再慢也会烧到根部。

  刘琛慢慢松开点烟的手,掸了掸火柴,灭掉上面的烟。

  丁连山松了一口气,猛吸一口烟。

  烟过肺,灼热地刺激着气管,带来尼古丁的沉醉。

  喷出一口烟雾:“人老了,不服不行啊。”

  刚才的那股杀意,将他牢牢锁定。他毫不怀疑,稍有松懈,对方立刻便要出手,而且是致命一击。

  虽然只是动动手指的事,但确实千变万化,生死一发,期间危机绝不会比别人用长刀大斧大杀大砍少分毫。

  心神损耗,就像胆颤心惊的熬了一宿。

  刘琛继续喝了口蛇羹,这菜得趁热吃,不然味道就差了。

  一支烟抽完,丁连山气息平缓。

  “杀过不少人?”

  “嗯,都是东瀛人。”

  刘琛又递过一支烟,规规矩矩点上。

  吞云吐雾,眼中带着欣赏。

  “真好。要是十年前,我肯定收你为徒,放在五年前,我还能和你过过招。可惜,你来晚了。一门里,有人当面子,就得有人当里子。面子不能沾一点灰尘,流了血,里子得收着。收不住,漏到了面子上,就是毁派灭门的大事。一代人,一代事。”

  丁连山掏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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