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24章 所谓“问题”与“主义”的论争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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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所谓的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当时引发新文化运动中的一场大论战,也不是事实,而是后来之人地炒作。

  对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确是有争论的。

  他文章发表后,第一个回应的是蓝公武,第二个回应的是李大钊。

  蓝公武批评胡适“有几分武断”且“因噎废食”,力挺“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

  1919年7月24日,《国民公报》开始发表蓝公武《问题与主义》一文,至7月31日刊载完毕。8月3日,《每周评论》第33号摘要发表了这篇文章。

  蓝公武当时是梁启超研究系(宪法研究会)的重要成员,1917年7月接任《国民公报》社长,在鼓吹研究系政治主张的同时,宣传新思潮。

  蓝公武文章从问题的性质、主义学说的性质、方法等方面,比较系统地批评了胡适的观点。谈到问题的性质及其解决的方法,蓝公武认为,“凡是构成一个问题,必定是社会生活上遇着了一种困难”,问题的性质很复杂,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不能一样。要解决问题,“全靠与这问题有关系的人自动的起来解决”,所以,必须宣传这个问题的意义和理论根据,引起人们反思而成为“问题”,才能接受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法。

  关于主义的性质,蓝公武认为,“主义是多数人共同行动的标准,或是对于某种问题的趋向或是态度”,并作了恰如其分的比喻,“主义好像航海的罗盘针,或是灯台上的照海灯”。他还说:“理想乃主义最重要部分”。怎样认识方法和主义之间的关系?蓝公武认为,主义与方法是目标与路径的关系,实行主义可以有种种方法,有的方法甚至可能互相冲突。

  对胡适所讲的“主义危险”,蓝公武批评这一观点“实是因果倒置”,因为“主义的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所谓危险,都在贯彻主义的实行方法”,主义是否危险“全看选择的精确不精确。择术不精,才有危险”。那些所谓“主义危险”的论调,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横竖我们是他们的眼中钉,有主义也罢,无主义也罢,总有一天拔了去他们才痛快”。他觉得最遗憾的事情,却是因为自己还没有“确立一种最信奉的主义”,所以不能“标明旗帜和他们短兵相接”。

  蓝公武认为,问题与主义“不是相反而不能并立的东西”。他把问题、主义、方法三者联系起来研究,提出“主义是方法的标准趋向和态度”,中心问题就是“解决方法的标准”,把它抽象出来推而广之,就成了“主义”,并且主义和问题之间的关系因为不同的社会环境而不同,特别“在旧习惯所支配的社会”,“往往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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