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三十九章 见死不救_史上第一混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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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国也交过手了,以你看飞凤军和你们黑吉斯的军队谁更强?”

  澹台朗毫不讳言道:“若人数相等在平地交手,飞凤军胜出的几率大一些。”

  我得意道:“你倒挺实诚的。”

  “但是——”澹台朗继续道:“要不是飞凤军取巧,又有你们两个剑神相帮,我只用本部兵马也不难全吃掉她们。”

  我愕然道:“怎么刚夸了你就不好好保持了?”

  澹台朗道:“那你凭良心说,20万飞凤军以硬碰硬,是我80万人马的对手吗?”

  “这个……”我迟疑道,“你这么说就是承认飞凤军是要强于你们黑吉斯的,这总不假吧?那么如果同样是80万飞凤军,你该怎么办?”

  澹台朗淡然道:“飞凤军永远凑不齐80万,凑齐80万也就不是飞凤军,这一点却是确定无疑的——你在干什么?”

  我一边说话一边在马上手舞足蹈,希望能召唤出剑气,这自然不能跟他说,于是打岔道:“你这个老头异想天开,一点也不可爱。”

  澹台朗一笑道:“你和苏竞都是剑神,但是不通兵法,其实都不足惧,要不是老夫运气不佳落在了你们手里,这仗还有的好打。”

  我说:“那现在呢?”

  澹台朗笃定道:“飞凤军再不撤兵必然要落得全军覆没,还要连累上你的左路军15万人,随后抚州失守,信州和厉州也只有跟着撤防,你们这一仗实是大大的败笔!”

  “呸!胡说八道!你要不要看看你手下的惨样?”

  澹台朗深深道:“这就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因为老夫的原因,信州城外的人马可能会被击溃,但我刚才说的也全不错,用80万人的代价彻底打垮女儿国加上折你们洪烈一条手臂,这帐算起来还是我们赢了。”

  “咱们等着瞧!”

  “不用等,你建功心切,左路军是你诓出城的史存道并不知晓,这会他决计不会派援兵来搭救你们,就算他肯,那无非也就是提前决战,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

  我心下悚然,这老家伙居然把情势分析得头头是道,最让我吃惊的是他连我背着史存道引左路军出城的事都算出来了。我再试探他口气,老头反而闭口不谈了。

  眼前的战场渐渐焦灼起来,联军4000人对敌1万,打得是不可开交,起初是洪烈军营救飞凤军,两军一汇合等于退路已通,按说飞凤军这时退出战斗可以办到,但这样一来就成了让洪烈军顶雷,本来有不少女兵已经杀出重围,就因不忍心抛下友军于是又转身杀回,双方损伤均重,黑吉斯不断有小股部队向这边集结,要不是苏竞东奔走以一人之力不让他们汇合,我们恐怕早被包围在一个更大的圈子里了。

  在最艰难的时候,飞凤军的主力部队忽然从北面赶来,烟尘滚滚之下看人数应该不少于2万人,这支部队有一个特色就是人未到声先至,有人粗豪地大叫:“苏大人,马菁妹子,俺老张帮你们来了!”

  马菁等人一听精神大振,黑吉斯的士兵则是一愣,但长官不下命令撤退,只有继续殊死拼杀,我感叹道:“既知不敌为什么不投降或者撤退呢,何必把性命丢在这?”

  澹台朗道:“史剑神既有此心那老夫就助你一臂之力。”他忽然朗声道:“黑吉斯众军听好,老夫澹台朗,现已为敌军所擒,我命尔等即刻撤退,速去北大营叫张西桥早做防范,再者派人向秦义武送信,请他全军出动不惜一切代价来围剿飞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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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忽然想到,既然叫混搭,写作风格是不是也可以算进去?以后这书写完就有噱头了,不但人物情节混搭,笔调也神经兮兮的,一会搞笑一会狗血,最后把作者也写混搭了,那就是精神分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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