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章 不能红着眼_八零军婚美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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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琼的心揪得难受啊,原以为池薇嫁进顾家可以近一点,顺便圆了池薇他爸的心愿,这下可好了,要是池薇跟着去从军,一年到头说不定都回不来一次,跟女儿远嫁又有什么区别。

  秦琼绞尽脑汁的,却又找不到理由阻拦,“算了,由她去吧。”只要池薇在顾家过得好,比什么都好。

  以前池薇在的时候,最看不惯她和刘伟在一起,总觉得一旦在一起就是对不起她爸爸。

  秦琼这才四十岁,年纪说大不大的,说实在的也需要找个老伴,但找老伴并不代表以后她就不关心这个女儿了。

  “妈,怎么还不睡啊,杵在床边做什么呀?”秦琼的门没关,刘水依大大方方的走了进来。

  刚才楼底下的时候她就接到了电话,电话是双线的,两边都可以接。

  “刚才顾家打电话来了,你姐夫他妈打来的,说让你姐跟着你姐夫去从军。”秦琼愁眉苦脸的,“别的我不担心,我就担心她那个谁也不让的脾气!”

  “哎呀妈,她既然要去从军就让她去吧,正好跟姐夫处处感情。”

  刘水依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别人眼里看着或许池薇跟着顾北勋一起去从军,以后能够处出感情生个孩子什么的,但是刘水依不这么想。

  池薇的脾气那么古怪,而且没点眼里见的,人人都说距离产生美,距离一旦近了什么缺点就暴露在对方的面前。

  顾北勋一个做事有条理分明的人,自然会对池薇的乱七八糟感到不满,好日子估计也好不了多长时间。

  想到这里,刘水依心里稍微有点好过了点。

  只要池薇比她过的差怎么都行,千万不要过的比她好。

  天色刚刚亮了点,两人像是赶场一样收拾了一堆东西从伍合镇出发到市里去座火车。

  刘群和顾父将二人送到了村里坐车的地方,顾芳芳估计是气的眼不见心不烦了,明明爱凑热闹的性子却愣是没出来凑热闹。

  伍合镇到市里前边的一截路很颠簸,在这个年代初期还没有开始修路,大多数路都是土泥巴路,下个雨都是滑滑的,坑坑洼洼一不注意就会一脚泥水,一到下雨天大家都是踩着泥巴路两边的草上走的,尽管这样小心翼翼了,走一截泥巴路也要踩一脚的“松糕”。

  车子开在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上,一路颠簸,一会儿往这边颠,一会儿往那边颠,颠的时候车子就像倾斜了似的。

  对于池薇这种爱睡懒觉已经成习惯的人,一路的车轱辘旅途都是打着盹过来的,时不时脑袋磕在顾北勋身上,池薇觉得脑袋还没他肩膀硬这样下去自己太吃亏了,尽量不让自己往顾北勋那边靠,这下可好了,一旦有了这种思想出现,觉睡得迷迷糊糊的就算了,脑门还回回磕在车玻璃上。

  车玻璃简直了,不如顾北勋的肩膀舒服!

  磕着磕着,等到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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