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五三零章 同病相怜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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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因为在英国还是共和国的时候,亚洲、非洲或美洲的独立的国家,是没有能力将船开到英国卖货的。

  所以,理论上,大顺去英国卖货、或者直接去英国殖民地卖货,是“合法”的。

  因为条例说的是“英国或他国殖民地之商品”,而大顺不是大顺的殖民地。

  但是,在米子明来瑞典送战俘的时候,英国国会赶忙开了个会,补上了这个法律漏洞。

  条例由原来的“无论英国人或他国殖民地”,变为了“亚、美、欧三洲之无论英国或他国殖民地、或独立之国家、或拥有共同君主天朝大皇帝之东方各朝贡国所生长、出产、制造的任何货物和商品”。

  所以大顺的货船直接去殖民地卖货,在条例修订之后,就是非法的了。殖民地的船,不经过英国转口,直接去大顺,也是非法的。

  对大顺,之前的影响倒是不大,反正也不去。

  但对荷兰就不同了。

  荷兰要当马车夫,首先得是欧洲物流的集散地。现在英、法西靠着各自的殖民地,都把本国当物流集散地了,荷兰实际上连货都拿不到。

  原来还有个东南亚特产,香料肉桂白糖熏香锡块日本铜之类的,现在也没了。

  海上马车夫得运货才能赚钱,现在的情况是各国都在自己造马车、招本国的车夫,荷兰就算便宜,各国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这日子,能好过吗?

  所以说荷兰和大顺是最能心意相通的,因为经历着同样的境遇:我想自由贸易,可谁肯让我自由的贸易呢?

  在大顺斩断了东印度公司这个垄断的毒瘤之后,两个最渴望欧洲自由贸易的国家,前所未有的心意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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