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章 新晋扫地丫头_狗腿丫鬟不想干了(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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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意选择留下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她一向知法守法,现在知道逃奴会被论罪,就不敢轻易离开了,而且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又不熟悉外界情况,万一出去了找不着活计,活活饿死都有可能。

  古代又不像现代,找到警察叔叔还能送人回家,反正到哪儿都要自食其力,留在杨府至少短期内吃穿住行不必发愁。

  更何况刚才那位颜值实在能打——合意是个颜控,实在是扛不住。

  回屋之后,合意便开始复盘她现在所待的书中世界。

  原书名为《庶女重生:愿卿好》,是本古言重生小说,讲的是高家庶女高雅被渣爹渣姐渣男算计而死,重活一世后,高雅前期专注打脸反派,后期则和男主携手反抗暴君、建立盛世王朝的故事。

  原书各种设定本来就写得不清不楚,作者又专注爱情线,合意当初看得囫囵吞枣,只记得男主女主她逃他追插翅难飞什么的,朝堂发展半点没记住,因此复盘到深夜也没研究出个子丑寅卯来。

  第二天一早,合意便被敲门声惊醒。

  春见抱着衣裳进门,见合意还是睡眼惺忪,催促道:“你怎么还没起?赶紧收拾一下,跟我去少爷跟前伺候。”

  合意哈欠打到一半,闻言立马撸起袖子:“不是吧?我这一身的伤还没好呢,就得去伺候人了?再让我养两天吧春见姐。”

  合意手臂上满是青紫瘀伤,看起来甚是恐怖,春见面露同情,却还是摇头。

  “管事知道你醒了,说让你赶紧上工,你若不去,免不了被责罚,”春见说着,将衣裳递给合意,“你的衣裳还没做好,先凑合穿我的旧衣裳吧。”

  卖惨也没用,合意只好垂头丧气去洗漱。

  春见的衣裳由棉布制成,比粗布麻衣舒适许多,合意穿好后在铜镜中照了照,衣裳果然有些大,主要是傻丫头原先过得惨,连脸颊都没几两肉,整个人瘦得跟根豆芽菜似的,别说倾国倾城了,跟清秀二字都差不少距离。

  催促的敲门声再次传来,合意连忙应声走出去。

  春见领着合意七拐八拐,到少爷屋前时,天才蒙蒙亮。

  合意前脚还在腹诽豪门少爷没人性,古代社畜上工时间竟是早晨五六点,她迟早要发展成社畜头子带领大家揭竿起义,后脚进门便看到——少爷穿了身茶白交领的衣裳,乌黑发丝用玉冠束起,微微侧首轻嗅茶香的面容毫无遮挡,因此连闭着的眼睛、微翘的长睫毛和红润薄唇都无比清晰。

  少爷眉眼微垂轻抿了一口茶,薄唇覆盖上一层清透水色。

  合意当胸中了丘比特一箭,捂着胸口,心底小人咣咣撞大墙:“这就是女娲亲手捏的人吗?也太好看了吧!”

  好看的人只要不犯天理难容的大罪,在合意这里都能得到优待。

  因此合意心中刚生出的社畜反抗之魂立刻湮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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