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两百一十四章 牧云城_我不想当秘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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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工作。

  坎玛拦住了坎穆,说道:“找工作的事情,先不着急。你人生地不熟,去哪里找工作。你先留在我店里,我到时候帮你打听一下。”

  “多谢,大哥。”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先吃早饭。”坎玛说道。

  名媛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和事。

  像这样的兄弟情,其实并不多。

  很让人羡慕的兄弟情,但是名媛也只是看看。羡慕或者赞扬,早已经在岁月和经历消磨殆尽了。

  “大人,这边坐。”坎玛对着名媛说道。

  坎玛将上座让给了名媛,看来是昨晚有被交待过,只是不知道他们说了多少。

  其实,名媛对于这些并不在乎,宝海国能威胁到名媛的人,非常有限。

  饭桌上,弩拉吃得非常多,几乎有一半的食物,落入了他的口里。

  除了名媛,其他人神情各异。

  “我早上给弩拉服用了我的独门秘药,需要大量的食物。”名媛解释道。

  可能弩拉穿的有点多,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弩拉的肌肉。

  经过名媛的解释,其他人才注意到弩拉的体型。

  “这些钱票就当我和弩拉的伙食费了,请店主和夫人多多关照。”名媛说道。

  “大人客气了,这钱是万万不能要的。弩拉从小命苦,能得到大人的栽培,我们都为他感到高兴。这点食物,我们还是负担得起的。”坎玛说道。

  “是啊!大人,您收回去吧!”嘉丽说道。

  名媛的钱票,都是从龙刀会人的身上得来的。

  宝海国的流行货币由一种叫塊金的金属所铸,而钱票就是塊金的纸币。

  名媛一共得到了五万多两的钱票,这是一巨款。

  “你们收下吧!这些钱票对我只是身外之物。我之后还要麻烦你们多采购一些肉食和药材,开销是很大的。”名媛说道。

  “大人,这也太多了。要不了这么多。”坎玛看了看钱票说道。

  名媛给了一万两,坎玛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开着这个杂货铺,坎玛一辈子也赚不了一千两。

  “你如果不收下,就是不给我面子。你是觉得我缺钱,还是想赶我走?”名媛沉下脸说道。

  “大人,我们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收下就是了。”坎玛说道。

  “大人,午吃什么?我到时候就去买。”嘉丽兴奋地说道。

  “多买些肉就好了,不管什么肉。”名媛说道。

  “好的,我明白了。等一下,我马上就去购买,绝对保证新鲜。”嘉丽说道。

  嘉丽去采购去了,坎穆、坎玛等人,准备开店。

  名媛开始训练弩拉。

  先从体能开始,名媛让弩拉跑步、站桩、举重等等。

  名媛榨干弩拉体内的每一点能量,争取将名媛的血液发挥到最大的功效。

  在兲夜大陆的时候,名媛就知道自己的血液是一个宝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增长,名媛的血液变得更加强大。

  提取之后的血液,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灵丹妙药。

  经过不断的尝试,名媛慢慢地控制好了剂量,开始增加弩拉的用量。

  嘉丽买了非常多的肉食,都是让人帮忙送过来的。

  临近午的时候,嘉丽和耶米卡开始准备饭。

  浓郁的肉香,充斥着整个院子。

  坎玛家虽然还不错,但是也没有这么奢侈地吃肉。

  小儿子坎夏柳的馋虫早被勾出来了。

  准备偷吃的坎夏柳,却直接被母亲赶了出来,让他委屈地找父亲去了。

  父亲不但没有安慰他,还训斥了一顿,让他不要贪嘴。

  早市的两家肉铺,都被买完了,只有几十斤。

  坎玛和嘉丽还担心不够,自然不能让小儿子先吃。

  两人觉得:万一被名媛知道,可能名媛明面上不会说什么,但是心里会记上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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