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74章:保家卫国_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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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兵部要马上准备好城防所需的一切物资装备,诸如滚木、雷石、油桶、箭矢、手榴弹等等,在一周之内,必须全部落实到位。

  第四,工部按照目前新城的进度情况,结合敌情,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保证对外的三面城墙以及对老城的一面城墙,必须确保能够抵御红夷大炮的轰击,护城河在壕沟挖好之后,可立刻引入河水,用以阻敌攻城。

  第五,医部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一旦开战,伤员数量会成百上千,务必事先准备好相关的医生与护士,再就是床位一定要充足,若是不够的话,本宫再调拨几处宅院用以救治伤员。

  第六,户部要做好粮饷发放工作,若有监守自盗、中饱私囊之行径,可立即交由都察院审理,若是人员较多,无须审核,可先行在刑部大牢内羁押。再就是京城要从今日下午开始,实施粮食配给。具体就是按照每户人数进行购粮,成人每日可购买四两,老人与孩童可购买二两。所有牲畜,不包括家禽与猫狗等宠物,均须交由户部管理,每头牲畜均登记造册,在战后归还原主。未经本宫许可,不准擅自宰杀,违令者严惩不贷。若因病因意外而死伤,按照市价两倍予以赔偿。

  第七,东厂、锦衣卫以及守军将严格筛查进出京城的人员,并在一周之内关闭城门,届时未经本宫许可,任何人等不准进也不准出。东厂与锦衣卫立刻对城内每家每户实施拉网式排查,对来自关外的人员严加审核,一旦发现蛛丝马迹,无需确凿证据,便可先行逮捕入狱。务必降低东虏细作与城外敌军的联系,防止其里应外合,攻陷京城。对举报可疑人员之人,一经核实,按照实际功劳,奖励一百两至一万两银子不等。

  第八,对于京城以外的城池与乡间,在战前实施坚壁清野之策,由蓟镇总督、顺天府尹、兵部尚书牵头,告知百姓须尽快抢收庄稼,不论熟否,一律收割,不割者按通敌罪论处。稻谷无需剥壳,均按每石二两银子收购,出动各地守军悉数运抵京城,百姓可凭收割谷物,进城避难,每五十斤一个名额,男女老幼均可。对于不愿来京者,可就近安置在卫城及各地的地洞之中。

  第九,各府、各县、各村均须提高警惕,利用自身团练武装,借助城池与地洞自行防卫。倘若通敌投诚,致使所辖百姓被东虏荼毒,乃至被押至京城外前来攻城,违规之人乃是罪大恶极,按叛国罪论处,在战后全家连坐!

  第十,对于故意散步谣言、刺探王师军情、哄抬商品价格、行事拖沓、阳奉阴违、制造混乱与矛盾之人,不论官吏、将士、百姓,核实之后,一律严惩不贷。诸位爱卿有何意见与建议,尽可以补充,本宫适才只是说了个大概,还需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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