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94章 首歌就是我写的_我在1986当倒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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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就见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男人戴着付掩住大半张脸的墨镜,披肩的长发烫成大波浪,黑色紧身裤配一件花衬衣,外面还套着件大红的西服。

  就这打扮放到在道上,够八百人看半年的。

  九十年代的时尚就这样,土不土洋不洋,却自我感觉十分的良好。

  造成这这种现象不是一个的坏,而是面对突如其来潮流,被打得有些措手不及。

  审美还未建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九十年代,流行什么款式的服装,就会满大街都是。

  比如曾经流过的伊利夹克,毫不夸张地92年前后,不说人手一件也差不太多。

  男人一定是刚刚大堂经理嘴里的“著名歌星”越华。

  他是靠翻唱刘文正火起来的,出过几张翻唱的专辑,参加过一些晚会,算是当时比较红的歌星。

  越华也注意到李二和与王瑶,向这边看了看,戴着黑镜也看不出他的表情。

  “这品位,不敢恭维。”

  李二和知道王瑶说的是越华穿衣的品味。

  “现在就流行这个,土不土洋不洋。”

  两人闲聊了几句,正准备离开。

  却见大堂经理小跑向这奔来,李二和以为又是来赶他们走,有些不高兴了。

  哪知大堂经理过来却说:“俩位越大歌星有请!”

  有请?说的真好听,这不就是让自己过去吗?

  “不好意思,我们没时间!”

  “你说什么?”大堂经理有些意外。

  在他看来越华有请,那是多么大的荣耀,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我说,我们没时间。”

  李二和一字一顿这地重复道。

  “越华说请两位过一起用餐,有事相商!”

  大堂经理将越华两个说的很重,恐怕李二和听不清。

  “他有事相商,就让他过来,我找他又没事!”

  李二和冷哼一声继续道:“在你眼里他可有是个明星,是个人物,在我眼里……呵呵!”

  话没说完,但意思再明显不过,就差直说越华在他眼里一文不值屁都不是。

  大堂经理这次没再说话,转身跑了回去。

  “这要是在战争年代,肯定是狗腿子。”

  李二和的话王瑶很是认同,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两人同时起身,向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大堂经理与又跑了回来,身后还跟着两个人。

  一个就是越华,别外一个四十多岁的样子,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估计应该经济一类角色。

  见两人叫走,大堂经理连忙喊:“二位请留步……”

  人家追过来,李二和自然不能不好再走。

  “两位别走啊,你看越华先生亲自过来了!”

  “他不亲自过来,难道还能真魂出窍啊?”

  李二和的话,把王瑶逗笑了。

  “先生这样说话就不好,越华怎么说也是个大歌星。”

  大堂经理一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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