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55章 聆音术_开局诡秘天赋,焚尸就能变强秦河徐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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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一顿酒,秦河就成了贪赃合伙人。

  这该死的鬼世道,就没给好人活下去的空间。

  来福算好人了吧?

  结果被扫地出门,孤苦无依。

  自己算好人了吧?

  结果好么,被逼同流合污,一世清白毁于一旦。

  你说这找谁说理去。

  啥?

  秦河不算好人?

  嗯……那就不算吧,各位看官老爷大过天,您说啥就是啥。

  分不分赃秦河无所谓,问题是这煤倒出去,燃料就不够了呀。

  鸤僵还怎么烧?奖励还怎么拿?

  买煤倒是一条路,就是有点招摇,焚尸匠自己买煤烧尸体,就算有天机遮掩也属实扎眼了。

  千古未有之事。

  不过秦河也不愁,办法还是有的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没煤的时候再说。

  酒从晌午一直喝到午后,众人皆欢。

  最欢的属小牛犊,到处抢吃抢喝,力气还大,一众焚尸匠光驱赶它就费了老鼻子力气。

  弄草给它还不吃,非得吃席,非要占一个位置。

  最后是刘三斤一拍桌子,哄着给小牛犊灌了七坛子老黄酒,才让它消停下来,把好酒的老梁头心疼的直哆嗦。

  吃完消停了几个时辰,夜幕降临,尸体也来了。

  有点多,大多数是冻饿而死的流民乞丐,还有些别的,比如无脸尸。

  秦河挑了两具,净身后交给了大王八,加上尔马浑的尸体三具一起烧,然后翘着二郎腿躺等奖励。

  尔马浑的尸体昨夜已临近焚化,今天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彻底焚化了。

  皮影演绎,秦河看到了尔马浑的一生。

  和安巴谷出生部落显贵不同,尔马浑的出身要低贱得多。

  他出身鹰奴之家,是奴隶之子。

  所谓鹰奴,实际上就是一个落魄的小部落,会一手如火纯青的驯鹰之法,几代之前部落打仗没打赢,全部沦为奴隶。

  当然,这奴隶和关在笼子里的奴隶还是有区别的,你还在原来的地方生活,你该干嘛还干嘛,但有一点,你得定期交多少多少鹰,少一只就拿人头抵。

  重压之下,整个部落常年在温饱边缘挣扎,生活十分艰苦。

  尔马浑,就出身在这个穷苦的小部落。

  但尔马浑天资聪颖好学,很早就表现出驯鹰的天赋,驯养出来鹰孔武、凶猛,通人性,颇得部落族老喜欢。

  尔马浑还未成年,在族中的地位便已不低,时常带领族人外出打猎捕鱼,每次都能有不错的收获,军事能力也得到了初步的锻炼。

  挣扎过温饱线之后,尔马浑有了更多的资源驯鹰,嗅觉敏锐的他觉察到了奴隶主部落的衰落。于是他开始积蓄本钱,驯养更多的鹰,中看不中用的劣鹰上供,好鹰留下。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没过几年,狄虏部族越发强大,果然与鹰奴的奴隶主部落对上了线。

  尔马浑一看,鹰奴部落翻身的机会来了,立刻带领全族投靠了狄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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