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_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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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反抗。没有挣扎,反而面露微笑。

  经过审讯,纪恢对于他的罪行供认不讳,他也坦承,他这么干,就是要弄死他爹纪嘉和他弟弟纪相夫。

  他就是要把那个看不起他的老爹和那个抢了他位置的弟弟拉下水。

  不得不说,这纪恢果然是个疯子,神经病。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

  纪恢的行为,大逆无道。必然是要腰斩弃市的!

  但是,按照汉律,谋反、诅咒君父,夷三族!

  也就是说,纪恢的罪行,无论他老爹和他的弟弟,母亲甚至外祖父家族,是否知晓,是否赞同,是否参与,一律株连!

  要是坚持依照法律来办的话,纪恢的老爹和弟弟还有母亲以及整个襄平侯家族,统统要处死!

  倘若是别的案件,那也罢了。

  但此案,却是给汉室朝廷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纪恢的行为,分明就是故意要报复纪嘉和纪相夫。

  倘若依照汉律执行。

  纪恢腰斩,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么以后,有人在争夺家产或者对父母的安排不满意,横下心来,学习纪恢的榜样,怎么办?

  这就好比后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国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样的。

  这会带来一个道德上的勃论。

  给坏人可乘之机,甚至还会引发整个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的崩溃。

  而不追究此事,那么,国法何在?法律还要不要维护了?

  以后再遇到有人谋反,那人的家族拿纪恢的例子出来说事,怎么办?

  这里,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关键的事情了。

  那就是汉律,有判例的存在。

  汉室律法判决,是继承了秦代的法律精神,某案,若有先例可循,那就依例判决。

  譬如张释之当年做出的许多裁决,都成为判例,为当世官员断案的依据。

  后来,董仲舒以春秋决狱,依照春秋记载的案例来裁断司法,同样是因此而来。

  是以,这个案子,一出现,立即就引爆了舆论。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压过了前方的战事,成为了朝堂上争论的焦点。

  到底是人情大于法律?

  还是法律高于一切?

  法家舌战群雄,黄老、儒家自也是不肯罢休。

  这是道统之争,是理念之战。

  舆论滔滔,刘彻在旁边看着,心里也是焦急不已。

  因为他清楚,此事,一个弄不好,就要变成西汉版本的大礼仪、牛李党争了。

  因此,他不能坐视不理,必须插手此事,尽快为这个争论画上休止符!

  前世,此案刘彻也曾有所耳闻。

  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远在河间,对此,印象并不深,加之时日久远,印象有些模糊了。

  他只隐约记得,此案,最后是和稀泥了。

  但具体过程与方法,却是已经记不大清楚了。

  是以,他才要请教自己的大臣们。

  尤其是张汤,汲黯以及宁成与主父偃。

  张汤与宁成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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