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74章 苟二和胡烂眼_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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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时空,已经是县里极偏远的地方了。山高林密,还有黎人活动,汉民在此地极少,多半集社结寨。

  这里是胡烂眼新得老营所在。临高开始剿匪的时候,这个土匪头子原本还不以为然,随着匪股逐一完蛋,他手下投奔来得散匪也愈来愈多,胡烂眼知道待不住,便和苟循礼商议:在临高待不住了还是另投门路到儋州去。

  苟循礼投到罗茂山之后成了胡烂眼的狗头军师,他即是胡烂眼的结拜兄弟,又有一肚子鬼主意,而且能写会算,在匪帮中绝对是人才,所以很快就爬上了匪帮第二把手的位置。

  苟循礼朝思暮想着那混血的“荡女”来人给他指示,好狠狠的收拾“髡贼”报仇雪恨。然而几个月几个月的过去,濠镜澳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苟循礼不敢到县城或者东门市去――他太出名了,县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只好这样在土匪窝里混着日子,等着有一天当“还乡团”。

  髡贼要剿匪的消息已经让苟循礼心中暗暗害怕了,比起其他人来说他更清楚髡贼的能量,现在胡烂眼主动提出要换个地方当然没什么不好得――只要能留得小命,总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但是土匪的规矩他是懂得:别看一片荒山野岭,可是到处都是别人的地盘。外来土匪的到来必然涉及到火并。

  外来土匪除非实力很强,否则在火并中多半会输――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胡烂眼不担心这个,因为他自己是儋州人,手下也有一多半弟兄是儋州人――确切的说,他们都是邻近几个村的同乡。现在他们匪伙收容了溃散的土匪,膨胀到了二百多人,加上当地的乡党宗族,占下这块地盘不成问题。

  于是他带着人马、粮草和细软丢下山寨启程往儋州而去。一路上打垮了一股企图拦路抢劫财物的土匪,杀死匪首,吞并了他的手下,又沿路吸收了许多被打散的土匪,到达儋州的时候人马已经多达三百多号了。一时堪称兵强马壮。

  凭着人多和当地乡党、宗族的力量,胡烂眼很快就将盘踞在抱社岭的一股土匪击溃消灭,在当地称王称霸起来。

  胡烂眼虽然兵强马壮,但是人多了开销也大。他让一部分家在本地不想干的人回去当居家土匪。也就是说:有活动的时候召集起来一起去打劫分赃,没活动的时候就在家种田。他自己带着一百多名核心匪伙蛰居在山里,时不时的找机会下山干一票。

  但是几天前,探子送来消息:一股髡贼已经占了儋州城。这让胡烂眼很是焦心。澳洲人在剿匪上特别来劲。要是在儋州也来这么一次,自己就只能往昌化跑了――那地方满地是沙子,百姓更是穷得叮当响,真要去了连手下都养不活了。

  胡烂眼打了个哈欠,拿起竹舀子,在棚子外面的接满雨水的水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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